台海网6月2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林少蓉通讯员叶子欢)油条是传统早点,深受大众喜爱。虽然国家早已出台“禁铝令”,但明矾添加问题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问题一直为人所诟病。近日,同安一家油条早餐店因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硼砂被立案。
自去年8月底开始,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炸油条”。可是时至今日,竟然还有人敢顶风作案。近日,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群众举报,一家油条早餐店超量添加含铝膨松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硼砂。为了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着便衣购买适量油条送往食品安全快检室进行检测。快检结果显示,这批油条铝含量超标,同时也检出含有硼砂成分。目前,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已对涉事人员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硼砂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质。《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许可证,并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食品中非法添加硼砂等将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高可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