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起云南对8种进口抗癌药先行实施

掌上春城讯7月,电影《我不是药神》赚足了观众的眼泪,更引发了大众对于抗癌药品价格的种种思考。实际上,让更多病人使用到更加低价的抗癌药品,一直是人社等部门不断努力在进行的工作之一。

云南省人社厅下发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对万珂(药品名:硼替佐米)、赫赛汀(药品名:曲妥珠单抗)等14种药品的支付标准进行了明确。其中,包括泰立沙(药品名:拉帕替尼)等在内的8种药品已于8月3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医保支付标准。

省人社厅医疗生育保险处胡老师介绍,此次14种进口“救命药”降价,主要是根据税收政策变动情况,国家通过协商重新确定的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将按照新调整后的医保支付标准执行。其中,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约定9月1日前调价的,自年8月31日起执行新医保支付标准;约定9月30日前调价的,自年9月29日起执行新医保支付标准。

从降价的药品情况来看,其中不乏癌症、肿瘤疾病使用的救命药品,如赫赛汀(药品名:曲妥珠单抗)、泰立沙(药品名:拉帕替尼)等主要用于治疗乳腺癌;万珂(药品名:硼替佐米)主要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

在降价标准上,虽然各类药品不尽相同。以万珂(药品名:硼替佐米)为例,3.5mg/瓶调价前每瓶元,新标准施行后调整为每瓶.5元,每瓶降价.5元,降幅约为7.8%;用于治疗复发或耐药的滤泡性中央型淋巴瘤的美罗华(药品名:利妥昔单抗),mg/瓶,原支付标准为.87元/瓶,新标施行后调整为.26元/瓶,每瓶降价.61元,降幅约为5.1%。

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李瑞莹

责编:李怡一审: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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