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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珍珠刺葡萄栽培技术

一苗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湘珍珠刺葡萄苗木的出圃分级、标志、包装、运输。本标准适用于葡萄一年生扦插、压条商品苗。

2引用标准

DB33/—92《果树苗木分级》

3要求

3.1扦插

3.1.1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

3.1.2必须一年生健壮枝条,不得使用老弱病枝。

3.1.3采集枝条必须经过植物检疫部门鉴定的品种纯正、优质丰产树,且无检疫性病虫害。

3.2压条

3.2.1无检疫性病虫害。

3.2.2利用一部分枝蔓不脱离母株繁殖新的苗木。

4出圃苗木分级

4.1品种纯正,枝条健壮,具有规定高度和粗度,芽眼饱满、根系发达,有3—5个饱满芽。

4.2苗木分级以苗木的干粗、高度及规定高度的干粗作依据,分为一级、二级,见表1。低于二级标准的苗木不得作为生产性商品苗出圃。

表1-葡萄出圃苗木分级

5标志、包装、运输

5.1标志:每批苗木应挂有标签标明苗木品种、生产单位名称、地址、等级、数量、批号、出场(圃)、日期、执行标准。

5.2苗木以10株扎成一小捆,株扎成一大捆,长途运输苗木根部应有生稻草或蒲席包捆,外用塑料薄膜包成筒状保湿。

5.2.1苗木在装车时,不能堆压过紧、堆放过高。装车后及时启运,并且有防风、防晒、防雨淋措施。

5.2.2向外调运的种苗,在运输前应经过当地植物检疫部门的检疫,并附检疫证书。

苗木栽培

二栽培技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湘珍珠刺葡萄的产地环境、栽植、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栽培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湘珍珠刺葡萄栽培管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引用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农药安全使用准则

GB.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一)

GB1.2—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二)

GB1.3—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三)

GB1.4—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四)

GB1.5—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五)

NY/T—绿色食品所示肥料使用准则

NY/微生物肥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年11月)

3产地环境

3.1绿色食品湘珍珠刺葡萄生产基地应避离造成污染的工矿企业以及垃圾场、医院和生活区,且基地必须避开公路主干线40m以外。

3.2基地灌溉水质量必须符合GB标准要求,大气质量符合GB标准和GB标准要求,土壤环境质量必须符合GB标准要求。

刺葡萄基地

3.3保持果园清洁

4建园

4.1土壤松软、排水良好。

4.2山坡地或丘陵地,坡度在以下,海拔在m以下。以上坡地,建园时宜修筑水平梯地。

5栽植

5.1栽植时间:当年的12月至次年的3月下旬。

5.2栽植密度:宜采用株行距5m×6m,.7m2栽22株。

5.3基肥:栽植穴为1.5m×1.5m×1m,每穴施农家肥千克,磷肥5千克,注重施用微生物肥料,其上覆盖15cm厚的肥沃表土。

5.4栽植技术:栽植时把苗木置于穴中央,舒展根系,扶正,加入细土踏实。浇足“定根水”,表层覆盖心土至高于地面20~30cm,苗木旁设立固定支柱,防止摇动。7~8月高温季节要及时松土、浇水,覆盖树盘,减少蒸发。

6树冠管理

6.1整形

6.1.1栽植后的第一年以生长主干为主,从离地高1.5米处开始留4个分支,形成四周都有枝条,三年内完成整形。

6.1.2苗木栽植后,在离地1.5米处进行摘心,将主干定形后,新梢长至8~12片叶进行摘心,以此类推。

6.2修剪时间:

6.2.1生长期修剪:4月下旬至9月上旬

6.2.2休眠期修剪:11下旬至12月下旬

6.3修剪技术

6.3.1生长期新梢修剪主要是摘心为主,生长枝在8~12片叶进行摘心,结果枝在花序上5片叶摘心为宜,以提高座果率。

6.3.2幼年树冬季修剪采用短、中、长梢修剪(即2—6—12芽)。

6.3.3成年树冬季修剪以短梢修剪为主。

7土壤管理

7.1培土:在秋冬或春季进行,可培入山上表土、草皮泥,厚度8cm—10cm。

7.2中耕:在幼树盘直径1.5米范围外除草,并地面覆草。结果树可在夏、秋季和采果后进行,每年中耕3~4次。

7.3扩穴改土:以晚秋落叶后至早春伤流前为宜,以树干为中心逐年扩穴,进行土壤改良。

8施肥

8.1施肥原则:以有机肥为主,氮、磷、钾及微肥合理配合使用,不能单一过量施用氮肥。粪肥要经腐热处理后才能使用,不能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垃圾肥。大力推广使用微生物肥料,生物有机复合肥、腐殖酸肥等。

8.2施肥时间和施肥量要根据葡萄树龄、生长情况及土质情况平衡施肥。忌施含氯肥料。

8.3施肥方法

8.3.1幼树以底肥为主,注重速效性肥料的施用,多施氮肥,以促进枝梢生长,扩大树冠。勤施薄施,常年施肥5~8次。幼树施肥采取逐年扩穴,改良土壤,肥料深施。

8.3.2成年树亩施纯氮20千克,氮、磷、钾比例以1:0.5:0.5为宜,微量元素肥以缺补缺,叶面喷施为宜,注重施用有机肥料。

8.3.3基肥:每年10月份以腐熟的人畜粪为主,适当施用微生物肥料,沟施、放射状施、环状沟施均可,深、宽各30cm,每株施有机肥至少50千克。

8.3.4追肥:萌芽期、开花前、浆果生长期均可追施葡萄专用复合肥料和草木灰。花前叶面可喷施硼砂,花后叶面喷施磷酸二氢钾。

9花果量调控

采用化学调控葡萄花果量,必须严格按剂量要求操作,掌握因地因树制宜的原则。对弱树和花芽过多的树,采取疏花蔬果,多喷叶面肥。对旺树、座果很少的树,可在花前喷多效唑,强度摘心,抑制夏梢生长,提高座果率。

10果实套袋

套袋适期为6月份(果实座果稳定,疏穗及疏粒结束后,果如大豆粒大小时)。套袋前全园喷施一次杀菌剂,如复方多菌灵、代森锰锌、甲基托布津等,重点喷布果穗,药液晾干后再开始套袋。纸袋应选用葡萄专用纸袋,果实采收前10天左右可以摘袋。摘袋时间宜在上午10时以前和下午4时以后,阴天可全天进行。

11病虫害防治

11.1防治原则: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总方针,着力于农业防治,合理运用生物、物理、化学防治等措施,做到安全、经济、有效地控制病虫害。

11.2防治措施

11.2.1植物检疫:严格执行国家植物检疫制度,禁止检疫性病虫害传播、蔓延。

11.2.2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和枯枝:开春前做好清园工作,将病枝落叶集中烧毁,再用石硫合剂喷洒地面,连续喷2~3次,减少病源,加强培育管理,创造不利于病虫发生的环境条件。

11.2.3生物防治:保护和利用天敌,用有益生物消灭有害生物。使用生物源农药和矿物源农药防治病虫害。

11.2.4化学防治: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时挑治,使用化学农药,尽量做到能兼治的不普治,尽量减少防治面积、防治次数和农药用量。

11.3主要病虫害防治方法,见附录A、附录B(资料性附录)。

11.4农药安全使用要求

11.4.1按GB—89和GB1.1—87、GB1.2—87、GB1.3—89、GB1.5—97的规定执行。

11.4.2严格按照农药安全间隔期施药。

11.4.3绿色食品湘珍珠刺葡萄生产中禁止使用的化学农药种类见附录C(规范性附录)。

三鲜葡萄

1范围

本标准规定绿色食品湘珍珠刺葡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湘珍珠刺葡萄商品鲜果(以下简称鲜葡萄)。

2引用标准

GB/T.17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12食品中总铅的测定方法。

GB/T.20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方法。

3感官要求

3.1果形:果实成熟时固有的形状。果形整齐,果面新鲜光洁,无病、虫、伤害及腐烂现象。

3.2色泽:果实成熟时应有的自然色泽。自然着色,色泽均匀。

3.3内柱:果实的多汁囊状体。

3.4品质特征:果实成熟时具有的主要特征。具该品种特征风味香气,无异味。

4理化要求

湘珍珠刺葡萄果椭圆形,单果重4-7克,平均穗重克,自花授粉品种。果皮黑色,有果粉、灰白色,皮厚,肉质细嫩,多汁浓香,口感好,含糖14﹪-18﹪。

5技术要求

5.1安全卫生指标,见附录D(规范性附录)。

5.2每件湘珍珠刺葡萄在产地交货的净含量的允许负偏差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定重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在运输途中和经销中的水分蒸发等损耗不计在内)。

6试验方法

6.1等级规格检验

6.1.1检验程序:将检验样品逐件放在检验台上,按标准检验,捡出不合格果,以件为计算单位分项记录,每批样果检验完后,计算结果,评定该批果品的等级。

6.1.2检验时,将各种不符合规定的果实检验称量或计数,并在检验单上正确记录,按公式计算不合格品的百分率,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不合格果(%)=不合格果重/检验样本果重×

不合格果的百分率即为该批湘珍珠葡萄不合格的百分率。

6.2卫生指标按引用标准的测定方法进行。

7检验规则

7.1以同一生产单位、同品种、同等级、同一包装日期的鲜葡萄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7.2抽样方法按GB/T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进行。

7.3抽取数量:抽取数量:50件以内的抽取2件,51件-件抽取3件,件以上的以3件为基数,每增加件增加1件,增加部分不足件者按件计。

7.4卫生指标检验取样,在检验大样中选取样果5穗,供卫生指标检测。

7.5验重:每件包装内果实的净含水量应符合标签上明示的重量,如超过规定的允许偏差值,必须按规定数量补足。

7.6检验后附品种说明书,如没有必须补上。

7.7验收允许度

7.7.1每一包装件中允许有一定数量的果实不符合该等级规定的品质指标。

7.7.2特等品中不符合要求的果实不得超过5%,不得有隔等果、病果和烂果。

7.7.3一、二等品中不符合要求的果实不得超过8%,其中一等品中不合格果不得低于二等品指标,二等品中不得有严重刺伤、碰压伤、病果和烂果。

7.8每批产品验收检验合格后,应附合格证。8标志、包装。

8.1标志

8.1.1生产基地、加工厂、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及贮存库的绿色食品湘珍珠刺葡萄都必须具有专用统一标志。

8.1.2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商标、等级、净含量、产地、经销单位、地址、采收日期、包装日期、执行标准代号。

8.2包装

8.2.1每批次包装箱规格应做到一致,每一包装件内必须是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葡萄。

8.2.2包装容器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不能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材料及被污染的材料包装。以硬纸板箱包装为宜。

9运输、贮存

9.1鲜葡萄在装卸运输中要轻装轻卸,轻拿轻放,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不能用被有毒有害物污染的交通工具运输。

9.2鲜葡萄在长途运输中必须有冷藏保障。

9.3存入低温冷库以-1℃-0℃为宜,空气相对湿度90%。不得与有毒、有异味、发霉及易于传播病虫害的物品混合存放,不能贮存在存放过有毒有害物、污染物的地方。

9.4贮藏杀菌用二硫化硫处理或硫磺熏蒸,每立方米空间用硫磺3克—4克,每次熏蒸20分钟—30分钟。

以上绿色食品湘珍珠刺葡萄栽培技术由湖南桐木酒庄有限公司提供,年7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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